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琼瑶诉于正案还没有宣判,场外风起云涌。
先是名内地编剧发表“就琼瑶女士起诉于正一案内地编剧的联署声明”,从道义上支持琼瑶维权。然后又有数十名编剧紧跟其后表达相同立场。从各大网站的跟帖来看,普通网友也一边倒地站在琼瑶一方。
当然,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。以爆料见长的网络马甲“舞美师”在微博上贴出了题为《看不懂的“琼于”案:一个人的战争》的帖子,指责编剧联署声明“舆论干扰司法痕迹较为明显”,“是中国编剧史上绝无仅有一次‘表演’,在法庭对抄袭并未做出认定和判决前,过早发声难以理解”。还有一篇署名“程振伟”的文章题为“编剧围攻于正:传统秩序的反攻倒算?”,反问“琼瑶代表影视界的传统甚至是正统力量,不让后人染指的逻辑,让新人如何出头?”
舞美师的贴子混淆了“公民的正常表达”和“舆论干扰司法”的界限,根本就是在偷换概念。程振伟的文章里常识性错误随处可见,逻辑也不是一般的乱,令人无法卒读。下面,我先在总体上探讨一下名编剧联署发声的正当性,再对两篇文章的重点章节做一眉批,诸君且看说得是否有理。
首先,面对社会热门事件,任何公民都有发声表达观点的权利。而对于事关行业规则的著作权纠纷事件,编剧作为业内人士同样有表达专业观点的权利。这种权利不因著作权纠纷升格为诉讼就取消,更不是说在法庭没有宣判之前就应该万马齐喑,千人噤声。
当然,任何表达都是有边界的,都要受到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制约。说得过了头,就有可能形成“媒体审判”和“干预司法公正”。那么编剧联署声明是否有越界的言说呢?我们可以看一下声明的全文:
“作为编剧,我们
因《生死抉择》而获得金鸡奖最佳编剧的贺子壮微博表态,认同琼瑶举报于正,理由是于正“有这方面案底”。
贺子壮在微博中称:“当年我约于正与另一位作者傅星编写电视剧本《带我飞,带我走》,剧本完成后,于正瞒着我们将剧本出书,署名只署他一人。事发后于正告饶,写来检讨书,合作编剧未做追究。现在想来,当时是过于宽宏大量了,也助长了恶人的气焰!”
网上搜索《带我飞,带我走》关键词,可见电视剧《带我飞,带我走》是年作品,署名傅星、于正,而小说则署名于正一人。
(4)炮轰佟丽娅后表态“谨言慎行”
年,《宫2》开拍,第一部的三位主演悉数到位,何晟铭继续主演,杨幂和冯绍峰也友情客串,唯有四主演之一的佟丽娅没有续演。有媒体报道称,于正炮轰佟丽娅临时放鸽子,才导致袁姗姗临阵“替补”。对此,佟丽娅委屈地表示从未受邀主演。随后,于正接受采访表示媒体断章取义造成误会,“是给过她角色她没接。我得向佟丽娅道歉,以后我也会谨言慎行。”
(5)指习辛导演“潜规则”,于正败诉
年10月,于正连发数条微博,称其旗下女艺人因拒绝导演陪酒要求,被以身高不够为由替换,并被赶离剧组。网友推测该女演员为杨蓉,导演则是电视剧《二叔》的导演习辛。不久,习辛方面发声明否认潜规则,辞退杨蓉乃是因其耍大牌,并将于正告上法庭。此事以导演习辛诉于正名誉纠纷案胜诉告终。
(6)张纪中批庸俗化,于正暗讽其被时代淘汰
去年,于正因为《笑傲江湖》《神雕侠侣》的改编引起争议,同是拍摄金庸作品的张纪中痛批其庸俗化,“金庸先生作品表达英雄情怀,不是乌七八糟男女关系的戏。”不甘被呛,于正不久后在微博暗指张纪中的风格已被时代淘汰,“我懂你的悲哀,所以宽容。”
整理/田园